bbs

标题: 《非诚勿扰》女嘉宾被人敲诈的裸照是怎么拍下来的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Only    时间: 2011-5-28 09:57
标题: 《非诚勿扰》女嘉宾被人敲诈的裸照是怎么拍下来的?
   大家都知道,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《非诚勿扰》是个配好媳妇的地方,但同时也是个艳照频出的地方,闫凤姣、马诺、薛璐等女嘉宾的艳照和裸照都惊扰过社会,不过她们也没吃亏,她们因艳成名,都在挣大钱,而《非诚勿扰》则被艳照带的越来越火。《非诚勿扰》这一特色是别的相亲节目望尘莫及的。* h3 L% w! X! N; c+ g
近日,《非诚勿扰》女嘉宾又出裸照了!但这次出的方式与往次不同,这次是以被黑客敲诈方式出的。去年7月20日,来自北京的《非诚勿扰》女嘉宾陈美(化名)的笔记本电脑突然有一封信自动弹开。信中自称是电脑黑客,偷拍了其裸照,要她把30210元汇到指定账户,否则就把裸照发到网上。起初,陈美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,并没有理会,但第二天下午,电脑上竟然弹出了自己的半身裸照和一个对话框。对话框的内容是给她最后一次机会,要求第二天中午12点前将钱存到指定的账户内,否则她的大批裸照会出现在各大色情网站及她的个人博客上。看到照片中的人确实是自己,陈美惊讶不已。她这才回想起,在最近一个月内,她的笔记本电脑的摄像头灯会偶尔亮起来,自己当时并没有在意。再三考虑后,陈美决定向警方报案。1 [% J7 k7 G" S+ h6 }' ?7 ~
去年10月18日,警方经过侦查,将位于广东家中的敲诈实施者陈定宁抓获归案。陈定宁对用裸照敲诈女嘉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《非诚勿扰》女嘉宾是怎么被黑客盯上的呢?其裸照又是怎么被拍下的呢?. N& p! C& f- @7 m$ Z1 b
据陈定宁交代,去年五六月份,他看《非诚勿扰》,喜欢上了这个当时的人气女嘉宾。之后,他便登录她的博客,查到她的QQ号和邮箱地址。出于好奇,陈定宁从网上下载了一些远程控制类的木马软件,并发到陈美的邮箱内,信的内容是“代言的事宜”。陈美看到邮件后进行点击,陈定宁于是成功将木马植入其电脑,控制了她的电脑摄像头及一些别的电脑程序——裸照就这么被拍了下来的。; y( W- ]( ~" W  k6 X( m
但根据常识,黑客控制了电脑程序和笔记本的摄像头,如果女主人不在电脑前裸露,他也是瞎忙活,可黑客没白忙活,他拍下了这个女嘉宾的裸照。我们都知道,笔记本电脑的摄像头只能看到电脑前的人,如果能用笔记本的摄像头拍下主人的裸照,一是女主人裸聊;二是女主人在电脑前忘情自裸。并非笔记本放在卧室,就能看到卧室的一切。就说能看到卧室的某些角落,女主人不裸露睡,不裸走,它什么也拍不下来,因为一般人都穿着睡衣。) X- Z. Y9 N7 g
这个罪犯为什么敢用裸照敲诈这位女嘉宾?可能他认为裸照涉及到位女嘉宾的隐私,女嘉宾会被他控制,可这坏小子的失策在于,他估高了女嘉宾的羞辱度,人家毫不犹豫举报了他。《非诚勿扰》的女嘉宾成分复杂,有良家妇女,也有风流女人,可能还混杂有裸模、三陪……坏小子在她们面前折了自己,是因为他把她们想的太美好了。陈定宁以张扬被害人隐私相要挟而勒索钱财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鉴于被告人之行为系犯罪未遂,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,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。也就是说,罪犯还得感谢女嘉宾不怕自己隐私外泄的报警行为,他如果敲诈得逞,他将在监狱里蹲上20年。' H0 u; t, {' I; z8 S
此案因涉及个人隐私,法院不公开审理,但法官提醒大家,不要轻信陌生的电子邮件或相关页面,不宜将电脑摄像头对准卧室等私密场所,以保护自己的隐私。可以说,法官提醒的很策略,如果将此话全说明白,那就是:不要裸聊,不要对着镜头裸体,更不要边看A片边忘我自淫,更不要对着镜头做爱……《非诚勿扰》中的风流女嘉宾应该特别注意了,坏小子无时不在,他们就盯着你们,他们的坏主意多着呢……
作者: lwhaa    时间: 2011-5-29 00:03

作者: 寂尛、鼠标    时间: 2011-5-30 00:03
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^_^
作者: 十万山    时间: 2011-5-30 13:03
那黑客是牛人!
作者: officespy    时间: 2011-5-31 00:10
。。。。支持!
作者: 五官Cospay    时间: 2011-6-1 08:27
    
作者: shirley8476    时间: 2011-6-2 02:23

作者: 雨桐小轩    时间: 2011-6-3 00:03
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作者: 雷吉艾斯    时间: 2011-6-4 00:03
  
作者: kuangaobing    时间: 2011-6-4 20:02

作者: 咖啡雨2011    时间: 2011-6-5 10:23

作者: JJYY    时间: 2011-6-6 00:40
路过~~ 我是水军!哈哈!
作者: jmn05788    时间: 2011-6-6 15:28

作者: 幸福life    时间: 2011-6-7 00:15
强烈支持。楼主万岁
作者: dick21    时间: 2011-6-8 00:03
看下   
作者: sheillaa    时间: 2011-6-9 00:03
楼主没我帅,哈哈~
作者: 定语2000    时间: 2011-6-10 00:03

作者: 09封爱    时间: 2011-6-11 08:52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



欢迎光临 bbs (http://2.3pot.top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1